根据岗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威海市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聘用制护理岗位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无药物过敏史、无精神病史、无癫痫病史、无传染病及慢性疾病等);;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学历要求:高中起点,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包括民营院校);
(3)资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应届毕业生:有三级综合性医院实习经历。有护士执业证书者优先。
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病房、手术室、急诊室、ICU工作满一年。
(4)年龄等要求:身高162cm以上,应届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男生优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规定时间、现场报名同时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13年3月12日—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日除外);
2、地点:威海市立医院人事科(6号楼1304室)
3、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到威海市立医院人事科实名登记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威海市立医院人事科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实时告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予修改的,视为不合格。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的资格证书、工作年限和经历证明、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研究生提供)、所在医疗机构等级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包括高中毕业证明)、三级综合性医院实习经历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往届毕业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包括高中毕业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证;二级及以上医院病房、手术室、急诊室满一年工作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考试方法
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考试(占总成绩的3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的40%)三部分组成。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实践操作、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纳入总成绩排名前40位者。届时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考试时间和地点:
理论和技能操作考试(暂定)3月30日,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理论考试(暂定)3月30日上午8:30,地点:2号楼14楼大会议室,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件7:30入场。
技能操作考试(暂定)3月30日上午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在2号楼14楼大会议室候考。
四、体检
体检参照参加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院党委审核同意后,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人事科发放《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代理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届时参加2013年的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人事科联系电话:0631-5287512
威海市立医院
二0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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