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千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威海市立医院DSA及Ⅲ类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威海市立医院、验收监测单位济南千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及3名受邀专家组成(名单附后)。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并核实了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验收范围为1台DSA和10台Ⅲ类射线装置,涉及鲁环辐表审[2013]129号批复的1台D-VISIONPLUS型医用X射线透视摄影系统、1台KODAK2200型口腔内X射线系统,位于威高花园8号钦村门诊;威环辐表审[2016]8号批复的1台DISCOVERY IGS 730型DSA装置,位于和平路70号院区;威环辐登表[2015]7号批复的8台Ⅲ类射线装置,其中3台位于世昌大道福山路西院区,5台位于和平路70号院区。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2013年4月山东省波尔辐射环境技术中心编制了《威海市立医院核医学125I粒子源、DSA、电子加速器、60Co后装机及Ⅲ类医用射线装置辐射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8月13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鲁环辐表审[2013]129号批复,2013年9月6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10028]。2015年5月威海市立医院编制的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5年7月30日威海市环境保护局以威环辐登表[2015]7号批复。2016年8月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威海市立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1月17日威海市环境保护局以威环辐表审[2016]8号批复。2016年11月威海市立医院编制了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6年12月对辐射安全许可证进行了变更。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DSA机房四周墙体、室顶、地面均为50mm混凝土墙体+1.2mm电解钢板+3mm铅板;大防护门为电动推拉,小防护门为手动平开,均为3mm铅当量铅钢复合结构;设观察窗,3mm铅当量铅玻璃;安装了门灯联锁、闭门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设置铅悬挂防护屏、铅防护吊帘、床侧防护帘、铅屏风;配备铅围裙、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及患者防护用品;电缆线及穿墙管道U型穿越;机房内安装有排气扇通风;配备了1台辐射巡测仪。10台Ⅲ类医用射线装置机房使用面积、墙体屏蔽等设置符合GBZ130-2013的相关规定。
三、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医院成立了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签订了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配备了14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取得了初级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证书。制定了《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仪器使用登记制度》《辐射环境监测计划》《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医疗设备维修制度》《影像科放射防护操作规程》《DSA设备操作规程》等制度。制定了《辐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进行了应急演练。编制了《2017年威海市立医院放射装置评估报告》,并上报当地环保部门,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委托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进行了个人剂量检测,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
四、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
1.DSA在非工作状态下机房外辐射剂量率检测值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后为(3.70~6.62)×10-8Gy/h,处于烟台市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范围内;开机状态下机房外周围剂量当量率为(0.10~1.32)μSv/h,低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所规定的标准限值;机房内铅帘后手术位开机状态下周围剂量当量率为200.4μSv/h,低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所规定的标准限值。
2.Ⅲ类射线装置非工作状态下工作场所辐射剂量率检测值均处于烟台市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范围内;开机状态下机房及工作场所周围剂量当量率低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所规定的标准限值。
五、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中的各项要求,验收监测结果满足有关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做好辐射工作人员培训与再陪训;
2.加强射线装置使用过程中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3.进一步规范辐射安全管理档案。
威海市立医院
201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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