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立医院社会公开承诺
来源:威海市立医院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28日 10:47:00
威海市立医院社会公开承诺
作为肩负着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的市立医院人,为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 市立医院人始终恪守“胞与为怀,至爱人生”的医院精神理念,关心和同情他人之疾苦,为了广大民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情愿奉献出我们一生的心血、汗水、智慧和情感;
  二、始终坚持病人利益高于一切,坚持因病施治,坚持合理检查,坚持合理用药。全力保障患者医疗安全,严格诊疗规范,坚决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执业;
  三、努力为广大患者提供便捷、优质、高效、安全的就医环境,时刻体现人文关怀,让患者处处感受到做人的尊严和人格的平等;
四、努力和谐医患关系,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每月召开一次病陪人座谈会,每月定期发放征求意见表,对出院病人实行100%回访制度;
五、努力提高医护人员业务素质,积极全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做到理论扎实、技术过硬、医术精湛、服务周到,为全市人民生命健康提供最佳保障;
  六、坚持院务公开,坚持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公开招标,降低成本,让利于民,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度,公开各种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威海市立医院共产党员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保持党员先进性,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严格规范医疗行为,自觉抵制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共产党员庄严承诺:
一、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自觉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做到文明行医,礼貌接诊,态度和蔼,热情服务,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科学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不故意增加病人负担;
三、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四、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以医谋私,不搭车开药,不接受、不暗示和索要患者以及亲友的“红包”物品;
五、坚决执行医院和药品、器械厂家签订的《医药、器械购销廉洁承诺合同》,拒绝接受药品、器械厂家和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开单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不接触医药代表;
六、严格医疗技术操作规程,按时巡视病房,各项治疗措施交代清楚,不渎职、失职;
七、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医疗水平,保证自身不发生医疗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医疗差错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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