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在医院的疾病预防和康复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1 医院建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组织机构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行政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的主任、护士长。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医院工作计划。
2 公共卫生科作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计划、实施、总结、改进工作。
3 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负责对住院、出院和门诊病人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监管;总务科负责开展禁烟宣教活动;宣传科配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宣传,并根据上级要求参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相关工作;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本科室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4 各科室有义务参与针对本地区健康特点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公益性活动,如对社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和急救知识讲座,以及积极组织参与卫生宣传日和疾病日等活动,活动的计划、主题宣传清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同时各科室医务人员有义务接受各行政部门指令或医院自发组织开展的社会公益性活动。医院每年进行评价一次。
5 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疾病特点,对常见病和季节性传染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教各疾病的预防和救治知识,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在候诊室、门诊大厅、住院大厅、护士站、宣传墙等醒目的位置设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栏、宣传橱窗及电子屏幕等,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6 每年组织全院职工参加1-2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知识培训,学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自我管理,提高职工自身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水平。
7 物流配送中心统一管理医院的健康宣教资料。各种宣传资料的内容由科室提供,公共卫生科统一审核、印刷,各科室到物流配送中心领取相关内容的健康宣传资料。
8 建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考核与评价机制,利用季度检查、年度考核等形式对各部门各科室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进行考核;利用问卷调查、日常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资料的汇总分析等方法对全院或各科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进行评价。对工作表现出色的科室、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与绩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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