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来源:威海市立医院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06日 11:17:33

       自2014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轨,统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一般居民、未成年居民、高校学生参加的一种保险。

  1、缴费标准:一档缴费450元、二档缴费650元,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学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2、起付标准 8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第一、第二次住院设起付标准,从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标准。

  3、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限额20万;二档缴费报销比例800--4万元为55%,超过4万元为70%,年度最高限额30万;其中未成年居民、高校学生享受二档缴费的住院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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